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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与瑞安市百度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881民初469号
案件名称刘平与瑞安市百度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5-0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刘平;瑞安市百度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

全文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881民初469号原告:刘平,男,汉族,1976年9月14日出生,住济宁市任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顺安,济宁任城洸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

被告:瑞安市百度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新城吾悦广场2幢20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4R。

法定代表人:余可可,职务总经理。

原告刘平与被告瑞安市百度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2日立案。

现因双方寻求庭外和解,原告于2020年5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合法处分其权利,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刘平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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