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猫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武汉微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沪0115民初30845号
案件名称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猫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武汉微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猫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武汉微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沪0115民初30845号原告: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

法定代表人:金乃松,董事长。

原告:海南猫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负责人:黄根平,总经理。

上列两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智军,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微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

法定代表人:方波,总经理。

原告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蜀公司”)、海南猫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猫扑上海分公司”)与被告武汉微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

原告乐蜀公司、猫扑上海分公司共同诉称:乐蜀公司于2016年10月开发完成“贪吃蛇在线”游戏,并向苹果公司经营的AppStore申请上线运营。

2018年3月2日,被告向苹果公司投诉该款游戏侵害其商标权并要求下架。

乐蜀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分别向苹果公司和被告回函称未侵害商标权,被告接函后未再继续投诉。

2020年1月1日,乐蜀公司与猫扑上海分公司签订“贪吃蛇在线”游戏的排他运营协议,约定由猫扑上海分公司独立运营该游戏。

2020年2月8日,被告再次以该游戏侵害其商标权为由向苹果公司投诉。

案外人海南猫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扑公司”)与猫扑上海分公司分别向被告回函称不存在侵害商标权的行为,但被告仍向苹果公司继续投诉要求下架该游戏。

两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已侵害其合法权益,故请求判决确认“贪吃蛇在线”游戏不侵害被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被告武汉微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作为确认不侵权之诉,实质属于侵权类纠纷,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原、被告双方仅有原告猫扑上海分公司的注册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故以该注册地作为侵权行为地系本案唯一的管辖连接点。

但本案中,被告发送侵权警告的对象与对此提出回函的主体均是猫扑公司。

猫扑上海分公司虽是猫扑公司的分支机构,却与本案不存在实质关联,两原告亦未提交其它证据证明本案所涉侵权行为发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

因此,即便猫扑上海分公司的注册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亦不足以作为确定本案管辖法院的依据。

综上,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请求将本案移送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确认不侵权诉讼属于侵权类纠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鉴于确认不侵权诉讼意在为受到侵权警告而陷于不安状态的行为人提供司法救济,以确定其未侵害他人合法享有的权利,故该类诉讼中的“侵权行为”应是指由行为人实施且被权利人提出侵权警告的行为。

就本案而言,被告在向苹果公司提出的投诉意见及向猫扑公司发送的律师函中称,通过苹果公司AppStore上线的涉案“贪吃蛇在线”游戏涉嫌侵害被告依法享有的第XXXXXXXX号、第XXXXXXXX号、第XXXXXXXX号和第XXXXXXXX号注册商标专用权,故本案所涉侵权行为系“贪吃蛇在线”游戏在苹果公司AppStore上线运营的行为。

根据两原告提交的初步证据,涉案“贪吃蛇在线”游戏由乐蜀公司完成开发,并于2020年1月1日通过签署《游戏排他运营协议》的形式排他许可猫扑上海分公司进行运营。

之所以AppStore中该款游戏的开发者显示为猫扑公司,系因猫扑上海分公司无法注册苹果公司的开发者账号,仅有猫扑公司作为总公司方能满足注册条件。

2020年3月27日,针对被告提出的侵权警告,猫扑上海分公司亦以涉案游戏运营者的身份与乐蜀公司共同委托律师作出回函。

综合考量以上情况,可以认定猫扑上海分公司系本案所涉侵权行为的实施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猫扑上海分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涉案“贪吃蛇在线”游戏作为其业务内容之一,相关运营行为亦可认定发生在浦东新区。

因此,本案侵权行为实施地位于本院辖区内,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故两原告向本院提起本案诉讼并无不当。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被告武汉微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武汉微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审判长  宫晓艳审判员  袁 田审判员  徐弘韬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俞 丹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