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程济堂(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与王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鄂07知民初36号
案件名称程济堂(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与王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2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程济堂(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王娜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鄂07知民初36号原告:程济堂(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

法定代表人:程义,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亚东、陈晓东,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娜,女,汉族,1988年2月14日出生,鄂州市人,住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

原告程济堂(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日立案。

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程济堂(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程济堂(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是对其民事诉讼权利的自行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程济堂(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程济堂(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