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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浙0784执5781号
案件名称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永康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1-0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8)浙0784执5781号本院在执行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永康市复弘玻璃制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永康市复弘玻璃制品厂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永康市复弘玻璃制品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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