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廖安章与深圳兵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浩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03民初3433号
案件名称廖安章与深圳兵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浩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8-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廖安章;深圳兵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浩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欧阳兵;欧树晓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民初3433号原告:廖安章,男,1974年4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福建省永定县。

被告:深圳兵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梅龙大道**卫东龙商务大厦**1917。

法定代表人:欧阳兵。

被告:深圳浩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梅龙大道**卫东龙商务大厦**408div>法定代表人:欧树晓。

被告:欧阳兵,男,1990年9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饶平县。

被告:欧树晓,男,1983年7月2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州市天河区。

原告廖安章与被告深圳兵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浩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欧阳兵、欧树晓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163044××××.8)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1日立案。

因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原告于2019年8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廖安章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廖安章撤诉。

因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本案免交案件受理费。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