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鄂13执221号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徐亚坤: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徐亚坤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鄂民终49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9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当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经依法向被执行人发送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后仍未自动履行。
故本院强制划拨了被执行人涉案的银行存款,现该案已经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