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粤01执6219号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瑞安市俊腾电子商务商行、林海群:关于你们之间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6)粤73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瑞安市俊腾电子商务商行、林海群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19年11月12日立案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瑞安市俊腾电子商务商行于2019年11月27日将案款63008.5元、执行费845.13元缴纳至本院代管款账户,将案款63008.5元发还申请人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费845.13元上缴国库,执行内容全部完成,本案以执行完毕报结。
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