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渝0192民初10294号原告:重庆厨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回兴街道宝桐路**凯圣佳园**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050350113F。
法定代表人:袁宗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平平,重庆天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徽孛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滨湖时代广场C-01地块**1409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UM7XQXW。
法定代表人:许雯,职务不详。
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百度大厦**用代码91110000802100433B。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丹丹,北京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福堂,北京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重庆厨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孛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
原告重庆厨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厨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重庆厨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重庆厨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