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与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等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京73民初47号
案件名称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与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等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高通技术公司;高通公司

案由

案由专利合同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73民初47号原告:苹果公司(AppleInc.),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库本蒂诺市因非尼特环道**。

法定代表人:诺琳·克拉尔,助理秘书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璞,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牧然,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克·约瑟夫·博德,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璞,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敏思,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高通公司(QualcommIncorporated),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市莫尔豪斯路**。

法定代表人:CarolC.Lam,高级副总裁兼副总法律顾问。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芳龙,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芳,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高通技术公司(QualcommTechnologiesInc.),住所,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市莫尔豪斯路**div>法定代表人:JonathanC.Weiser,高级副总裁、部门律师兼秘书。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芳龙,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芳,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城区>法定代表人:孟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芳龙,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海容,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环球贸易中心**602>法定代表人:孟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芳,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海容,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苹果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北京公司)诉被告高通公司、高通技术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通通信公司)、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通半导体公司)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条件纠纷一案中,原告苹果公司、苹果北京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共同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苹果公司、苹果北京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准许。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苹果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6800元,减半收取13400元,由原告苹果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