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民辖终29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汕头市桐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龙田伴林路东。
法定代表人:林志洁,该公司经理。
上诉人(原审被告):汕头市澄海区东兴玩具厂,经营场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东林美村上都路北。
经营者:林宇,男,汉族,1988年2月10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两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唯得,广东法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韶关光华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园四横路。
法定代表人:张昆山。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文宏,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烨,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汕头市桐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菲公司)、汕头市澄海区东兴玩具厂(以下简称东兴玩具厂)因与被上诉人韶关光华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91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属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原告有权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广东省内的下列民事一审案件: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案件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
本案为侵害专利权纠纷,两被告住所地均位于××汕头市,而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辖区内的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没有管辖权。
依据上述规定,原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桐菲公司、东兴玩具厂请求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缺乏依据,应予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驳回桐菲公司、东兴玩具厂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桐菲公司、东兴玩具厂不服原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光华公司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本案的侵权行为地在广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上位法,本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而不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来确定管辖。
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光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本院认为,光华公司以桐菲公司、东兴玩具厂生产、销售涉嫌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产品为由,提起本案诉讼,故本案为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桐菲公司、东兴玩具厂的住所地均在广东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条的规定,原审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的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拥有管辖权。
原审裁定正确,应予维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所制定,两者不存在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施行后,汕头市两级人民法院不再管辖专利纠纷案件。
因此,桐菲公司、东兴玩具厂认为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原审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上诉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李忠铭审判员 史尊魁审判员 江 萍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田 青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
(三)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第二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东省内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