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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国芳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赣0727执670号
案件名称蔡国芳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2-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蔡国芳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赣0727执670号 被执行人蔡国芳,男,汉族,1984年3月10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本院在执行蔡国芳假冒注册商标罪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蔡国芳已承诺分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根据相关法律,本案申请撤回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赣0727刑初14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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