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安格洛联营公司与郑敏姝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2071民初29087号
案件名称安格洛联营公司与郑敏姝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3-1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ANGLOFRANCHISE LIMITED(安格洛联营公司);郑敏姝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2071民初29087号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英文名:ANGLOFRANCHISELIMITED),住所地英国伦敦市怀特查佩尔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蔡伟文(EDDIEWAIMANCHOI)。

委托诉讼代理人:涂欢,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迪,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被告:郑敏姝,女,1977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公民身份号码442************348。

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诉被告郑敏姝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立案。

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自由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为2150元,由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