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1021执恢160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凯虹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和平福明盛工业小区**厂房**厂房。
法定代表人:周建国。
被执行人傅翁,男,1990年10月16日出生,,住所地玉环市 申请执行人深圳凯虹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傅翁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玉环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台玉知民初字第00010号民事调解书,原执行案号(2013)台玉执民字第2517号,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