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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元区金鹏商行、潘正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湘0211执479号
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元区金鹏商行、潘正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4-1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天元区金鹏商行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211执479号 申请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

法定代表人:王浩,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雅平,湖南豪宇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天元区金鹏商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金泰园116号。

经营者:潘正龙,男,1969年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临海市。

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元区金鹏商行、潘正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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