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夏贤信与南宫金配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冀01知民初964号
案件名称夏贤信与南宫金配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4-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夏贤信;南宫金配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冀01知民初964号 原告:夏贤信,男,汉族,住浙江省苍南县。

被告:南宫金配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南宫市凤岗街道办事处龙泽小区3号楼3单元202室。

法定代表人:韩立景。

原告夏贤信与被告南宫金配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3日立案。

原告夏贤信于2020年4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夏贤信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夏贤信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原告夏贤信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