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初1036号原告:郑州乐业之吻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侯寨乡樱桃沟社区樱花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7P。
法定代表人:陈志华,总经理。
被告:深圳市南山区宇富通电子厂,住,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白石洲村沙河工业区****一社会信用代码:×××327。
经营者:刘子娥。
原告郑州乐业之吻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南山区宇富通电子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日立案。
原告郑州乐业之吻商贸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郑州乐业之吻商贸有限公司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