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赵乾坤与河间市富双电线插接器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冀01知民初504号
案件名称赵乾坤与河间市富双电线插接器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1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赵乾坤;河间市富双电线插接器厂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1知民初504号 原告:赵乾坤,住四川省仪陇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爱军,广东君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间市富双电线插接器厂,经营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卧佛堂镇大朱村506号。

经营者:胡富双。

原告赵乾坤与被告河间市富双电线插接器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日立案。

原告赵乾坤于2020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赵乾坤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赵乾坤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计25元,由原告赵乾坤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