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5民初1178号 原告:上海竞耐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5619135555。
法定代表人:林荣碰,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雷伟清,福建世礼(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钟久龙,2000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090037252C。
法定代表人:孙沁,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其阳,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竞耐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钟久龙、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7日立案。
上海竞耐服饰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竞耐服饰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海竞耐服饰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海竞耐服饰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黄蕴真 审判员 余卓立 审判员 洪颍雅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梁锡鸿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