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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京0102民初45801号
案件名称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5-1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8)京0102民初45801号原告: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鹤煤大道中段3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林,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建华,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地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293号院2号楼三层,实际经营地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1号楼2117室。

法定代表人:杨宏涛,经理。

原告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盛世公司)与被告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联合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9年1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第一次审理;

于2019年2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第二次审理。

原告中原盛世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建华、被告中融联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宏涛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原盛世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2月28日签订的《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分赛区协议书》;

2.被告向原告归还保证金10万元整;

3.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08720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2月28日签订《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分赛区协议书》,约定被告授权由原告负责筹备、组织和实施“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赛区河南分赛区竞赛”活动的举办权及商务权,原告向被告缴纳保证金10万元。

协议签订后为保证协议内容的正常实施,原告租赁了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了办公设备、招聘了社会人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2017年7月20日原告接到深圳市蓝天碧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碧海公司)的声明,告知原告蓝天碧海公司作为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赛区运营机构,未授权被告进行地面赛事活动,也未许可被告在未经其书面确认下,向第三方进行授权使用2017环球旅游小姐赛事名称及logo图案。

蓝天碧海公司已明确告知原告方继续实施协议相关事宜属于侵权,致使原被告之间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在筹划涉案事宜过程中遭受损失,且蓝天碧海公司的涉案商标已经被撤销,该商标权属不清,故诉至法院。

被告中融联合公司辩称:1.原告称中融联合公司授权的商标是无效的,此说法与事实情况不符合。

蓝天碧海公司是该商标的合法持有机构,中融联合公司向蓝天碧海公司购买取得了“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赛区”举办权和商标使用权,并按照规定,就被告合法使用大赛名称、商标向蓝天碧海公司进行书面报备,并收到了确认,因此原告起诉理由与事实不符;

2.实际情况为,原告在河南网络赛区活动举办过程中,不遵守使用规范,影响其它合作机构正常活动举办,被其它合作机构投诉,被告尽力协调,但原告不理会通知与劝阻,造成合作恶化。

原告未遵守合同约定,为了规避合同中与被告的广告收入分成,在举办活动时,漏掉被告作为主办方,漏掉网络赛区字样,以规避被告对活动的监督,以至于出现重大侵权,影响活动河南赛区无法正常举办,同时对全国其它地区比赛活动造成恶劣影响,对被告造成了损失。

原告中原盛世公司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交以下证据:证据一、蓝天碧海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环球旅游小姐中国网络赛区授权书》复印件、《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分赛区协议书》、《2017年度环球旅游小姐中国网络赛区分赛区授权书》,证明2017年2月28日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了协议书,双方都应当遵守协议内容,协议及授权书约定被告授权原告负责河南省分赛区的大赛承办及招商相关事宜,并拥有网络赛区河南分赛区的举办权及商务权。

证据二、中原盛世公司财务人员付款的电子银行回单复印件,收款人为杨宏涛、收款单位为中融联合公司的收据原件,证明原告按照协议的约定向被告指定的账户打入保证金10万元,被告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原告出具收据。

证据三、蓝天碧海公司出具的声明(蓝天函:2017072001号)复印件、中融联合公司出具的声明及《致银基海水世界函》、中广金桥(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本案原告及蓝天碧海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时提交的公证书复印件、(2018)豫01民初621号案件开庭笔录及(2018)豫01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证明原告确实开展了项目的相关活动;

蓝天碧海公司未许可被告在未经其书面确认下,向第三方进行授权使用2017环球旅游小姐赛事名称及logo图案,根据诉讼查明的事实被告授权的赛事活动及相关的商标图案均存在诉讼争议,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原告因被告的授权开展了大量准备及宣传活动并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据上述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证据四、瀚海北金A座17层17001号、17002号、17003号、17004号、17005号、17006号、17007号、17008号、17009号、17010号、17011号房产证及户型分布图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张国旗的身份证复印件,接受租赁费用的账户信息,陕西鑫琦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据,张国旗与中原盛世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及房屋租赁协议,证明原告支出的租赁费用。

证据五、中原盛世公司与河南盛世金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北京国基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证明原告实际在上述三个房间办公而且进行了装修支付了费用。

证据六、国基物业服务费缴费通知书、瀚海北金大楼能源费缴费通知单,证明原告支出服务费、能源费等共计55279元。

证据七、电脑装机配置单及相关凭证一份,证明支出的办公设备采购费为28600元。

证据八、2017年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河南网络赛区新闻发布会暨项目启动仪式新闻彩页、河南省靖靖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据。

证据九、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聘书、2017年3月份到8月份工资表、发放工资凭证证明、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复印件、员工入职须知、异动人员申请表,证明原告招聘了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相应招商和举办活动,期间发放了工人工资共计240343元,该工资原告已实际发放。

证据十、原告所有的记账凭证和发票,证明原告支出的打印机、纸等所有物料的费用。

证据十一、光盘,证明涉诉项目在郑州地区开展的执行主席为张国旗,原告为项目开展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招聘了员工。

被告中融联合公司对中原盛世公司提交的证据一至证据十一未提出异议,但其认为系中原盛世公司存在违约,其不应当承担退还保证金和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本院认为,证据一中蓝天碧海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环球旅游小姐中国网络赛区授权书》复印件、证据三中蓝天碧海公司出具的声明与(2018)豫01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中事实查明内容部分可以相互印证,中原盛世公司财务人员付款的电子银行回单复印件、收据与原、被告双方关于收到保证金的陈述能够相互印证,但证据三中的公证书复印件、开庭笔录复印件无原件以供核对,故本院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一、证据二及证据三中除公证书复印件、开庭笔录复印件以外的证据予以确认。

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四至证据七、证据九、证据十,本院认为,上述证据均为原告为维护其正常经营而支出的办公场所租赁装修费用、物业能源费用、员工费用、购买必要办公设备费用等,即便无本案合同项目,原告正常运营亦须支出此类费用,上述支出与本合同内容不存在明确的对应关系,不属于因本合同履行不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故本院对上述证据不予确认;

对于证据八中的新闻彩页,本院认为,该证据为网络媒体的报道,在真实性能够在互联网上予以验证的情况下,本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对于证据八中河南省靖靖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据,本院认为,该收据系案外公司出具,在缺乏相应合同、发票予以印证的情况下,仅收据不能证明款项确已支出及支出原因,故本院对该收据亦不予以采信;

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十一,因该光盘为复制件,无原件以供核对,且录制时间、地点难以查明,故本院对该证据亦不予以确认。

证据十二、电话录音三份,证明原告在积极履行合同,履行不能不可归责原告,被告已经在录音中认可该事实;

原告为开展活动,对房屋的租赁装修及招聘人员花费了大量的费用,该部分情况被告已进行了实地考察,相关的费用应当由被告方承担。

被告中融联合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证明目的,认为其在电话中所说的话并不代表其要退钱给原告,被告确实到郑州去协调,也看到原告在履行合同,为了保证后续的合作,被告肯定了原告的工作和能力,但不代表原告的履行符合约定。

本院认为,因双方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本院对董红军和杨宏涛的两段电话录音予以确认;

对于董红军和王栓的电话录音,本院认为,在王栓未到庭的情况下,录音真实性及对方身份均无法核实,本院对该段录音不予确认。

被告中融联合公司为支持其答辩意见,提交以下证据:证据一、商标详细内容查询结果打印件,商标注册号10304859,图形logo专用使用权期限为:201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0日,原告所说商标无效不成立。

原告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证明目的,原告认为商标一直处于争议状态,被告没有授权。

本院认为,该打印件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进行核对,故本院对该证据予以确认。

证据二、被告向蓝天公司报备申请的复印件,证明被告按照授权要求已向深圳市蓝天碧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报备,原告起诉被告无授权、无资格不成立。

证据三、蓝天碧海公司出具的确认函原件(编号:环旅复函第2017032901号),证明被告在向商标持有人按照约定报备后,收到书面确认,原告授权在约定范围内,可按照规定合法使用大赛名称及图形logo举办活动。

对被告提交的证据二、证据三,原告不认可证据二的真实性,对证据三的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证明目的,原告认为该证据恰好证明了被告的违约事实,被告应该在与原告签订合同之前书面确认,但是确认却发生在签订合同之后,被告无授权却谎称有授权,原告可以解除合同。

本院认为,证据三上加盖有蓝天碧海公司的印章,证据二虽然为复印件,但证据二和证据三所载内容可以相互印证,故本院对被告提交的证据二、证据三予以确认。

证据四、《关于2017环球旅游小姐中国河南落地赛区反映中国网络赛区河南分赛区举办落地活动事宜的回复及通告》复印件,证明原告在举办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蓝天碧海公司给出了处理意见。

证据五、《通告函》复印件,证明原告在河南当地举办活动过程中,未按照要求规范使用大赛名称及图形logo,未标注合法主办单位,大赛管理机构提出书面调整通告函。

原告不认可被告提交的证据四、证据五的真实性。

在无证据原件以供核对的情况下,本院对证据四、证据五不予采信。

证据六、微信记录,证明河南网络赛因原告工作失误和举办不当活动后出现问题,活动管理机构要求被告停止大赛及商标使用权利,并撤销活动举办资格时,被告尽力沟通,帮助原告挽回损失。

原告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认为对话的片段无法还原事态的具体过程,与原告无关。

本院认为,该证据内容中无法体现出原告存在何种违约行为,与本案核心争议事实无法律上的关联,故本院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证据七、全国总决赛的比赛截图及新闻打印件,证明被告网络赛区以网络活动与地面场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完成整个比赛活动,但是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推送选手,原告收到招商赞助也未按照合同约定上报被告。

原告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本院认为,该证据为网络媒体的报道,在真实性能够在互联网上予以验证的情况下,本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本院对事实认定如下:一、关于涉案商标状态及双方签订合同的事实2011年12月14日,蓝天碧海公司作为申请人,获准注册第10304859号图形商标,商标核准类别为第41类,包含安排选美竞赛等,专用权期限为201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0日。

2019年1月23日查询的商标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2016年12月8日,蓝天碧海公司向中融联合公司出具《2017年度环球旅游小姐中国网络赛区授权书》,授权书内容为:深圳市蓝天碧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2017年度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唯一执行机构,有针对中国区赛事授权。

现特授权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网络赛区执行机构,负责网络赛区的大赛承办及招商相关事宜,并拥有网络赛区的举办权及商务权。

望贵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好本次活动,为推广我国的旅游文化做贡献。

2017年2月28日,中原盛世公司与中融联合公司签订《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分赛区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内容如下:请中国网络分赛区承办机构在仔细阅读此项协议后、同意并履行所有条款所述条件,并签署此份协议。

此份协议签署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

中国网络赛区分赛区名称:河南省网络分赛区。

授权人2017年环球旅游小姐(Misstourismoftheglobe)中国网络赛区执行机构,有权针对中国各网络分赛区赛事授权:中融联合公司。

被授权人中原盛世公司。

注意:“授权人”是环球旅游小姐(Misstourismoftheglobe)中国国际执行机构深圳市蓝天碧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有环球旅游小姐商标专利,商标注册号:ZC10304859ZC,第10304859号。

有权针对中国总决赛及中国各省市、港澳台独立赛区授权。

中融联合公司同意由中原盛世公司负责筹备、组织和实施“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Misstourismoftheglobe)中国网络赛区河南分赛区竞赛”。

中原盛世公司需要缴纳承办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此押金为保证分赛区组委会遵守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之保障,如中原盛世公司遵守合同约定,且无违法违规情况,在大赛结束30天内,此押金应退返被授权人。

1、中原盛世公司应在确立本次分赛区举办地时,如当地政府机关主办,应在合约签定后60天内及时向中融联合公司提供落地举办地人民政府或有关文化宣传主管部门、电视台举办本次大赛的活动主办确认函或支持函。

需负责落实当地政府或文化部门作为联合主办单位出现在本次大赛。

如民间自行组织,则由中原盛世公司自行组织安排。

如当地职能机关有需要,则中原盛世公司应在组织本次活动的所在地办理与本次活动有关备案,并在授权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后及时举办分赛区新闻发布会,河南分赛区颁奖活动必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结束。

2、中融联合公司负责提供赛事授权书,提供赛事指导手册、赞助方案样板、赛事相关文字或图片资料,保证本次大赛真实性。

3、中融联合公司向中原盛世公司提供所在赛区的赛事授权书。

授权书编号为:环旅授字2017022806号,其授权期限至2017年11月30日止。

非经中融联合公司书面同意,中原盛世公司不得将大赛的承办权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非经中融联合公司同意,中原盛世公司不得批准其他第三方使用大赛的名称或徽标。

……8、授权人方面提供的蓝天国际文化产业集团必须作为主办单位,其它分赛区主办单位由中原盛世公司自行组织。

中融联合公司、深圳市蓝天碧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主办单位,其它联合主办单位机构由中原盛世公司提供。

以上机构在所在分赛区所有报纸、印刷宣传品及电视媒体上体现。

……11、中原盛世公司保证在签约前提供分赛区承办机构所有资质及法人和负责人身份证明。

在签约后60日内将所有的方案上报中国国际执行机构备案审核,中原盛世公司必须不可更改的于2017年7月15日前结束所在省赛区决赛,包括预赛和复赛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相关赛事,并于次日公布在媒体上公布获奖选手名单同时向中融联合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1赛事宣传资料册;

2决赛影像资料及花絮资料;

3其他所有相关宣传报道资料(平面及动态);

备注:如中原盛世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完成赛事,中原盛世公司同意河南赛区决赛选手无权参加本赛事的中国网络总决赛,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原盛世公司承担。

……中融联合公司同意中原盛世公司全权负责举办地组委会的组建、招商、管理。

中融联合公司负责监督中原盛世公司的执行情况。

中原盛世公司和中融联合公司共同拥有其所在地分赛区的各项活动收益权,具体比例见收益分成协议。

中原盛世公司有独立的组建、招商、财务、管理自主权。

中融联合公司有监督管理权。

……中融联合公司负责向中原盛世公司提供举办本次活动的授权书,确保本次活动的真实性。

……全国各分赛区的参赛选手及中国网络总决赛选手归属权和解释权归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总赛区执行机构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所有分赛区获奖选手均可配合中原盛世公司冠名商或分冠名单项奖免费宣传代言一年,如分赛区所送选手在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赛区总决赛上获奖,中国小姐所获荣誉一年内中融联合公司和中原盛世公司共同拥有。

选手归属权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分赛区承办方须在合同签署后同时缴纳分赛区承办履约保证金,并保证达成协议约定以下内容:1、按照规格编制组建分赛区组委会;

2、保证按照大赛时间节点完成赛事;

3、海选结束后选送不少于100名选手参加后续赛事活动;

4、分赛区比赛结束时,选送前十名参加全国总决赛;

5、不得进行不良不当经营活动。

如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被媒体通报或者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均不退还保证金,并保留追究责任之权利,如无上述违约行为,大赛组委会在大赛结束30日内退还保证金。

此协议一式四份中融联合公司执两份,中原盛世公司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好友协商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授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签署地:北京西城区。

该合同附件为《大赛组委会与各分赛区商业合作及利益分成协议》。

二、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中融联合公司向中原盛世公司出具《2017年度环球旅游小姐中国网络赛区分赛区授权书》,授权书内容为: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2017年度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赛区唯一执行机构,有权针对中国网络赛区各分赛区赛事授权。

现特授权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网络赛区河南省分赛区执行机构。

负责网络赛区河南省分赛区的大赛承办及招商相关事宜,并拥有网络赛区河南省分赛区的举办权及商务权,望贵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好本次活动,为推广我国的旅游文化做贡献。

2017年2月28日,中融联合公司向中原盛世公司出具《声明》,具体内容如下: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赛区唯一执行机构,有权对中国网络赛区赛事进行合作授权。

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已向大赛主办单位进行报备,拥有河南网络赛区的举办权和商务权。

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网络直播和地面活动场景结合的方式进行,合法、规范使用2017环球旅游小姐网络大赛名称及LOGO图案,并选拔优胜选手参加2017环球旅游小姐中国网络赛区总决赛。

望贵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好此次活动,为推广我国的旅游文化做贡献。

同日,中融联合公司向蓝天碧海公司发出报备申请,申请内容如下:我公司承办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赛区,为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大赛影响力,现特授权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公司合作伙伴,负责网络赛区河南省分赛的大赛承办以及招商事宜,授予其使用大赛网络赛区名称及大赛图形logo。

我公司将承担监督管理责任,严格管理网络各分赛区及合作伙伴,监督其合法,合规使用2017环球小姐国际大赛网络赛区赛事名称及logo图案,办好本次赛事。

2017年3月1日,中原盛世公司向中融联合公司支付承办保证金10万元。

2017年3月29日,蓝天碧海公司向中融联合公司发出一份函(环旅复函:第2017032901号),该函内容如下:我公司已收到贵公司关于网络赛区战略合作伙伴:北京盗梦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奥萝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山东鸿光园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寰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河北晟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都维景讯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2017环球旅游小姐网络赛区地方网络分赛合作机构的申请,我司已知悉,同意贵司申请的以上单位于2017年度以网络赛区分站点在互联网平台上使用赛事相关名称及注册商标图形进行网络赛区的相关推广及互联网评选。

请贵司严格遵守网络赛区线上评比的评选规则,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

监督和管理好各地方合作机构进行网络赛区各地的选手招募及网络评选工作。

规范使用2017环球旅游小姐网络赛区赛事名称及商标图形。

为发展我国互联网美丽文化及推广我国旅游文化做贡献。

特此回复!

2017年6月11日,《东方时空》发出名为《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河南网络赛区新闻发布会暨项目启动仪式》的报道,内容为:“……6月10日,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河南网络赛区新闻发布会暨项目启动仪式在郑州豫发悦汇城隆重举行……”2017年7月20日,蓝天碧海公司发布《声明》(蓝天函:2017072001号),具体内容如下:深圳市蓝天碧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中融(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2017环球旅游小姐中国网络赛区运营机构,负责组织全国选手在互联网上以投票、直播等网络形式进行2017年度环球旅游小姐赛事评选。

挑选优胜选手参加2017环球旅游小姐中国区总决赛。

未授权其可进行地面赛事活动。

未许可中融(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蓝天碧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书面确认下,向第三方进行授权使用2017环球旅游小姐赛事名称及LOGO图案。

在未经正式书面同意及在我司进行备案规范使用赛事名称及注册商标图案的机构所进行的商业活动均为侵权行为。

特此声明!

抄送:北京中融(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柏拉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中融联合公司出具《致银基乐海水世界函》,该函具体内容如下:深圳蓝天碧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赛区执行机构,有权对中国区赛事授权,现特授权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网络赛区执行机构,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对中国网络赛区赛事进行合作授权。

在二月二十八日已授权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网络赛区河南省分赛区唯一执行机构。

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向大赛主办单位进行报备,具有河南省网络分赛区活动的举办权及商务权,授权使用2017环球旅游小姐网络赛事名称及LOGO图案,开展河南赛区网络赛事评选活动及地面商业推广活动。

2018年1月14日,搜狐网娱乐版发布《2017环球旅游小姐中国总决赛北京完美落幕》,其中介绍了2017环球旅游小姐中国总决赛在2017年12月29日举行的事实。

三、其他事实2017年11月20日,中原盛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董红军和中融联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宏涛进行通话,通话内容中提到:“……董:我理解,这个事你上次给我说了我也理解,觉得这个钱没在,有一个啥问题吧,如果你不把这个钱给王栓的话,你就应该把这个钱退给我们。

杨:但是这个事也怪我,就是你们的钱我认为是应该退的,别的咱不说啊,别的赛区有自己有问题的啊什么的,但是你们的钱应该退的,我现在还是这个观点,因为你去了我看到了,你们在认真的履行合同,至于履行不下去了这个责任不在你们,在我,你们没啥问题我直说什么,网络美甲那个问题真的只是个小问题,是个小问题,不至于说闹这么大动静,又发声明又发函这个那个的,对吧。

……”2017年12月21日,中原盛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董红军和中融联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宏涛进行通话,通话内容中提到:“……董:再一个你要给王栓说首先你要承认不是说我们不做了而是说深圳不让我们做了,是不是。

……董:现在这个责任就是在王栓这里,第一是深圳这次王栓说我们没有按照他们的只是来玩而是说实际原因,你应该清楚吧?

你应当该比我们更清楚,几号啊,7月20号吧深圳碧海蓝天下了个通知不让我们搞了,那你还专门跑到郑州来协调……”2018年11月6日的(2018)豫01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中载明如下内容:“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7月20日,蓝天碧海公司声明:蓝天碧海公司授权中融联合公司为2017环球旅游小姐中国网络赛区运营机构……”等内容,该部分蓝天碧海公司声明内容与本案中蓝天碧海公司发布的《声明》复印件(蓝天函:2017072001号)内容一致。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中原盛世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分赛区协议书》;

二、中融联合公司是否应当返还中原盛世公司交纳的保证金10万元,并赔偿中原盛世公司经济损失。

一、中原盛世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分赛区协议书》中原盛世公司与中融联合公司签订的《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分赛区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各自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具体到本案,本院认为,《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分赛区协议书》系以第10304859号注册商标为基础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以授权人中融联合公司有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权为前提,中融联合公司应当取得清晰、合法、无争议的使用许可权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具体到协议约定条款,该协议中约定:“中融联合公司负责向中原盛世公司提供举办本次活动的授权书,确保本次活动的真实性。

”结合合同性质和合同目的,该条款不仅要求中融联合公司提交授权书证明其商标使用许可权在形式上的真实性,还要求中融联合公司保证其在实质上拥有商标使用许可权,以确保该合同能够履行。

而本案中,尽管中融联合公司提交了其与蓝天碧海公司的报备申请、蓝天碧海公司出具的确认函,拟证明其有权授权中原盛世公司使用该商标举办活动,但结合新闻彩页、蓝天碧海公司出具的声明、董红军与杨宏涛的录音以及双方庭审陈述等证据可知,中原盛世公司举办活动过程中,2017年7月20日蓝天碧海公司向中原盛世公司发布声明,告知其未经正式书面同意授权并备案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均为侵权,自此中原盛世公司停止举办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河南网络赛区活动。

由此可知,中融联合公司并未在实质上取得清晰、合法、无争议的商标使用许可权,致使《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分赛区协议书》无法继续履行,而2017环球旅游小姐中国总决赛已经于2017年12月29日举行完毕,该协议实质上已经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此外,董红军与杨宏涛的录音中,杨宏涛认可其应退还中原盛世公司保证金这一事实。

因此,中融联合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中原盛世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至于合同解除时间,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中原盛世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此前向中融联合公司发送过解除通知,因本案系其他法院移送管辖案件,故本院以中融联合公司首次收到起诉书的时间2018年3月14日为合同解除时间。

二、中融联合公司是否应当返还中原盛世公司交纳的保证金10万元,并赔偿中原盛世公司经济损失对于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院认为,依据合同约定可知,中原盛世公司交纳的10万元为履约保证金,在中融联合公司根本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中原盛世公司请求返还保证金10万元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

对于中原盛世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本院认为,中原盛世公司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其公司正常运营需要而支出的房租、员工工资、电脑购买及装机费用等成本,上述支出均不宜视为因本案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

故中原盛世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因中融联合公司违约行为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履约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故本院对中原盛世公司的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中融联合公司认为,蓝天碧海公司发出声明、中原盛世公司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是其存在违规举办地面活动的行为,但中融联合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该事实,且其出具的《致银基乐海水世界函》中亦提到其授权中原盛世公司开展河南赛区网络赛事评选活动及地面商业推广活动,与其陈述相互矛盾,故本院对中融联合公司的该项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签订的《2017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网络分赛区协议书》于2018年3月14日解除;

二、被告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0元;

三、驳回原告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887元,由原告中原盛世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418元(已交纳),被告中融联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46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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