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银永康与成都市豆号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主角家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川01民初2224号
案件名称银永康与成都市豆号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主角家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银永康;成都市豆号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主角家私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川01民初2224号 原告:银永康,男,1974年1月1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新,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专利代理人。

被告:成都市豆号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家具产业园金度路。

法定代表人:喻世金。

被告:深圳市主角家私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龙塘西6巷8号407。

法定代表人:陆昌健。

原告银永康与被告成都市豆号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主角家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日立案。

原告银永康于2019年1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银永康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其申请撤回对被告成都市豆号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主角家私有限公司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银永康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银永康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