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黄某假冒注册商标一审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0106刑初1329号
案件名称黄某假冒注册商标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黄某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9)粤0106刑初1329号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某,男,1989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高中,户籍住址湖南省攸县。

因本案于2019年4月26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

辩护人周卡方、刘杨灏,均系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穗天检刑诉〔2019〕135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9年8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庆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黄某及其辩护人周卡方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被告人黄某租赁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水口村颖业街6号4楼作为造假窝点,先后雇佣贺某、欧某、何某、黄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作为生产工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大肆非法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手表进行出售,牟取暴利。

2019年4月26日15时许,民警在上述窝点抓获正在生产假冒手表的被告人黄某和涉案人员贺某、欧某、何某、黄某某等5人,当场缴获假冒HUBLOT、BURBERRY、OMEGA、FOSSIL牌子的成品手表共4044只。

按照被告人黄某供述的销售价格,上述假冒手表的价值共计76092.00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提请本院依法判处,并列举了相关证据,建议本院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并表示认罪。

被告人黄某的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被告人黄某认罪、悔罪态度好;

被告人黄某是初犯;

被告人黄某家中有幼儿及年迈父母需照顾。

综上,请法庭对被告人黄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恒宝日内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第783324号“HUBLOT”“恒宝”及图案商标,核定使用第14类商品为钟表和计时仪器(钟),手表及它们的部件,珠宝,有效期为199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

BURBERRYLIMITE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第G783991号“BURBERRY”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手表,以及钟表,及其上述所有产品的零件和配件;

手表,以及表带,及其手镯表和怀表等,有效期为201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8日。

OMEGASA(OMEGAAG)(OMEGALT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第G1255609号“OMEGA”英文及图案商标,核定使用第14类商品为钟表和计时仪器以及上述产品用的部件和配件,表链,钟表匣,钟表盒;先进的带扩展功能的手表(智能手表)和联网手表以及上述产品用的部件和配件(截止),有效期为201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1日。

富思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第633589号“FOSSIL”商标,核定使用第14类商品为手表,有效期为199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

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被告人黄某租赁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水口村颖业街6号4楼作为加工场所,先后雇佣同案人贺某、欧某、何某、黄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作为生产工人,在未经HUBLOT、BURBERRY、OMEGA、FOSSIL等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大量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手表并以人民币10元至35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出售,牟取非法利益。

2019年4月26日15时许,公安机关在上述窝点抓获正在生产假冒产品的被告人黄某及同案人贺某、欧某、何某、黄某某等5人,现场查获假冒HUBLOT注册商标的型号1手表554块、型号2手表510块,假冒BURBERRY注册商标的型号1手表630块、型号2手表310块,假冒OMEGA注册商标的型号1手表530块、型号2手表560块,假冒FOSSIL注册商标的型号1手表540块、型号2手表410块。

同时缴获假冒FOSSIL手表表盘3000个、OMEGA手表表盘2500个、HUBLOT手表表盘4500个、HUBLOT手表表带1300个、杂牌手表300块以及钳子、锤子、螺丝刀、铁针、手机等作案工具一批。

上述假冒成品手表销售价格共计人民币76092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黄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单位委托人刘某的报案陈述及辨认笔录,举报函,委托书,转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商标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鉴定书,营业执照及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明,注册商标变更证明,核准续展注册证明,鉴定书等报案材料,现场照片,涉案手表照片,作案工具照片,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物品保管清单,电子数据检查工作记录,受案报警登记表,抓获经过,破案报告,情况说明,户籍材料,同案人贺某、欧某、何某、黄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以及被告人黄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合理,本院予以采纳。

缴获的侵权产品、作案工具均依法予以没收。

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宜对其适用缓刑。

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黄某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黄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4月26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止;

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缴获的假冒HUBLOT型号1手表554块、HUBLOT型号2手表510块、BURBERRY型号1手表630块、BURBERRY型号2手表310块、OMEGA型号1手表530块、OMEGA型号2手表560块、FOSSIL型号1手表540块、FOSSIL型号2手表410块,缴获的假冒FOSSIL手表表盘3000个、OMEGA手表表盘2500个、HUBLOT手表表盘4500个、HUBLOT手表表带1300个、杂牌手表300块以及钳子、锤子、螺丝刀、铁针、手机等作案工具一批,均予以没收(现扣押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由该局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