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被告人张雪甲、赵慧勇假冒注册商标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湘0405刑初161号
案件名称被告人张雪甲、赵慧勇假冒注册商标一审裁定书
法院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1-0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张雪甲;赵慧勇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9)湘0405刑初161号 被告人张雪甲、赵慧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6日作出(2019)湘0405刑初161号刑事判决书。

现发现其中有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 一、原判决书第10页第25行“2022年6月3日”更改为“2019年6月3日”;

二、原判决书第11页落款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更改为“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