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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豫14执8号
案件名称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3-1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14执8号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志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3日作出的(2018)豫14民初15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

被执行人已将案件执行款60000元转账至本案账号上,案件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已领取。

该案已按法定程序执行完毕,通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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