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1知民初37号原告:张少如。
被告:南阳市仓满垛商贸有限公司。
原告张少如与被告南阳市仓满垛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
原告张少如未按规定缴纳诉讼费用,并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张少如申请撤回起诉,属自主处分其民事权利的行为,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少如撤诉。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1知民初37号原告:张少如。
被告:南阳市仓满垛商贸有限公司。
原告张少如与被告南阳市仓满垛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
原告张少如未按规定缴纳诉讼费用,并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张少如申请撤回起诉,属自主处分其民事权利的行为,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少如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