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执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6民初95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01月0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绍兴曼思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邹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执行中,被执行人邹妍自动履行人民币3035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30000元,执行费3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执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6民初95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01月0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绍兴曼思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邹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执行中,被执行人邹妍自动履行人民币3035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30000元,执行费3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