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湘0104民初4185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鹤洞路30道,5,**(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书美,湖南豪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姣姣,湖南豪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湖南大兄弟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茶子山路**国泰嘉园****架01。
经营者:姚友安。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与被告湖南大兄弟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属于涉及韩国的民事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