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与李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冀01知民初341号
案件名称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与李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李蕊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1知民初341号 原告: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韩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论岘路653,2层(论岘洞,ANA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汶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伟华,北京升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蕊,女,1997年4月27日出生,住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原告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8日立案。

2020年8月24日,原告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